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示范院校建设的需要和学院重点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制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如下:一、 总则(一)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和自主性,提高人才培育质量,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培育德、智、体、美全面进展的技术应用型人才(二)学分制是把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和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结合学分制和各专业特点、就业市场形势,实行弹性学制
各专业要根据培育目标和教学计划中各门课程(包括项目课程和学习领域)及其它教学环节的学时量,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设置必修和选修课,并确定准予毕业的最低总学分
二、 学制与学习期限学制:三年学习期限:2-4 年允许学有余力的学生比一般学生多选读课程,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和环节,提前毕业
学习期限最短为二年
允许部分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延长学习期限
学习年限最长为四年
三、学期安排和教学计划(一)实行学分制的专业,可以结合专业行业特点、就业市场形势灵活安排教学学期
(二)制定具有更大弹性的教学计划,注重加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的培育;允许学生所在系部根据市场就业情况调整教学计划
各系部可以打乱旧的寒暑假教学安排,组织相应师生,在学业期限内总学时不超标的情况下完成教学任务
此项工作每学期执行前由各系部上报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具体参见 《 关 于 制 订 高 职 2 8 级 各 示 范 专 业 学 分 制 教 学 计 划 的 原 则 性 意见》
四、课程(一)课程包括项目课程与学习领域)分为必修与选修两类
必修课是根据专业培育目标和毕业生基本培育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所确定的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或环节
选修课是指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反映专业方向要求或满足学生综合素养培育需要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