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细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实现“三级”管理考核,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双基“三级”考核细则》如下: 一、正职对副职考核标准 一)安全管理:1、单位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跟班干部扣 30 分,值班干部扣 25分,分管干部扣 15 分
2、单位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跟班干部扣 20 分,值班干部扣 15分,分管干部扣 5 分
3、单位每发生一起轻微伤事故,跟班干部扣 10 分,值班干部扣 5分,分管干部扣 3 分
4、副职包保的班组每月、每季度、每年不出现安全事故的,每月、每季度、每年分别奖励 3 分、5 分和 10 分
5、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受到矿批判的每次扣责任副职 1-2 分,被公司批判的每次扣责任副职 2-3 分
二)“三违”考核:6、副职包保班组出现严重“三违”现象,分管干部扣 15 分
7、副职包保班组出现较重“三违”现象,分管干部扣 5 分
8、副职包保班组出现一般“三违”现象,分管干部扣 1 分
9、副职包保班组每月、每季度、每年没有出现一次三违现象的,每月、每季度,每年对包保干部分别奖励 1 分、2 分和 3 分
三)隐患管理:10、每被查出一条一般隐患,责任副职扣 0
11、每被查出一条较大隐患,责任副职扣 1 分
12、每被查出一条重大安全隐患,包括机电设备出现失爆现象,扣责任副职 5 分
13、隐患整改完毕后未能及时消号的扣责任副职 0
14、因副职不及时填写《干部入井隐患记录本》或填写不法律规范而造成单位被矿扣双基分的,每次扣责任副职 2 分
四)工程质量验收考核:15、所承包区域出现月综评不合格产品,包保副职扣 5 分;包保区域全月综评达到优良品,对包保副职加 5 分
16、所承包区域出现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规范标准的,包保副职扣 3 分
17、所承包区域被评为精品路线、标杆、亮点工程的,对包保副职加 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