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老师流动制度为 优 化 教 育 人 才 资 源 配 置 , 根 据 高 新 区 社 会 事 业 局 《 加 大 老 师 流 动 力度、促进高新区教育均衡进展》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老师流动工作制定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 为指导,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进展为目标,不断优化我校老师流动机制,以强化质量意识为导向,加快老师观念的转变,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进展好每一位老师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1
统筹兼顾原则
流动工作统筹考虑学校教育事业进展需要、学校岗位设置与人员结构状况,兼顾学校特色进展、老师实际情况等
有序法律规范原则
老师流动应有序开展、法律规范操作,逐步扩大流动比例,鼓励老师偏远学校流动,以利于优化老师结构、合理配置老师资源,促进我校老师队伍整体素养的提高
协调进展原则
通过加大流动力度促进校与校之间的协调进展,进一步推动我校素养教育的深化实施、教育现代化水平向更高层次提升
三、相关制度1、 建立老师定期沟通制度,各校点每学年聘原学校老师的%
2、 下列人员可不列入当年沟通范围:⑴ 离法定退休年龄在 年以内的老师;⑵ 计划内怀孕、哺乳期老师;⑶ 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老师(个人申请,三级以上医院证明);⑷服务期内的老师;⑸ 中心校中层干部第一学年不流动
四、沟通对象与条件1、 参加沟通老师应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有较强业务工作能力
2、 凡在一所学校任教满五年的老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沟通
3、申报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骨干老师、市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优先考虑有年及以上周坪小学任教经历的老师
4、 老师评聘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必须具备沟通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优先考虑有 年及以上周坪小学任教经历的老师
5、 中心校老师凡是在区学科质量调研中,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必须硬性流动;在学区统考中连续两次倒数的老师或统考成绩与学区平均线相差 分以上的老师必须进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