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考评说明1. 本评定标准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法律规范》(AQ/T 96-2025)制定。2. 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 草、商贸等行业小微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开展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评审工作。3. 本评定标准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5〕3 号) 确定:从业人员 20 人(含 20 人)至 3 人,且营业收入 3 万元(含 本数)至 20 万元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 本评定标准共有 11 项考评类目及 51 条标准条款。5. 本评定标准共计 1 分,计算方法如下:M n M.11式中:M —总分值;Mj—各考评类目得分值;n 一考评类目的数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