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现场签证及计日工管理办法(试行)制订和修改记录2025 年 月 日 经公司管理层会议批准生效 1.目的为了加强 xx 公司(以下简称“贵深公司”)龙里鸡场至朵花道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索赔、现场签证及计日工的管理,法律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结算效率,有效地控制施工阶段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订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 xx 工程项目,本项目任何工程索赔、现场签证及计日工均按本办法办理。3.定义和术语3.1 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3.2 现场签证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不符的或合同条款之外的事件时,针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合同中未包含而施工过程中确须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一般包括:(1)适用于施工合同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2)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费用;(3)政府相关政策;(4)其他符合现场签证的事项。3.3 计日工指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指派的临时、零星工程,工期短、金额小,可采纳计日工进行计量的部分。3.4 工程索赔范围(1)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a、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以及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导致工期延误及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实行妥善的保护措施而增加的费用;b、要求施工单位提前交付材料和工程设备所产生的费用;c、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导致工期延误、费用损失;d、异常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e、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停工、停工后无法按时复工导致的工期延误、费用损失;f、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导致的工期延误、费用损失;g、对隐蔽工程进行重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测导致的工期延误、费用损失;h、未竣工前建设单位使用部分单位工程导致施工单位增加的费用;i、其他应索赔事项。 (2)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索赔。a、施工单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工期延误、费用损失;b、施工单位工期延误导致建设单位的费用损失;c、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导致的工期延误、费用损失;d、对隐蔽工程进行重新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测导致的工期延误、费用损失;e、竣工验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