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司机上、下行车,只允许在指定的登车平台等候,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禁止从一台车跨到另一台车上去。如因行车在途中发生故障、需上车修理时,维修人员必须由一车安全门下去,经行车梁的安全通道、再由另一车的安全门上去作业。2、凡因工作需要上行车的维修、检测、修理人员,必须经司机同意,待车停稳后方可上车。司机有权禁止无关人员上车。3、操作中钢丝绳要保持垂直,做到轻起、慢放,稳,准、快、安全、合理。除危及安全时外,严禁反向制动,不允许将限位开关作停车使用;同一轨道上多台行车工作时,不允许行车互相碰撞或制动它车。因工作需要两车相撞时,必须缓慢接近。4、有主副钩的行车,不工作的钓吊钩应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钩上不准吊挂有吊具。不准用两个钓钩同时吊运两个重物,主、副钩不准同时升降。5、多人挂吊时,司机只能从其中事前确定的一人的正确指挥,但对任何人员发出危险信号,司机应紧急停车。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司机应发出讯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司机意见统一时才能开车。6、在操作中如遇制动器发生故障失灵,吊物加速下降时,司机应当立即发出紧急信号通知地面人员离开。如因机械故障,应当立即进行点车并逐级推倒上升五档,反复升降,直至把重物运到安全地方缓慢下落。如因电气故障则应当立即断电。7、行车在吊运中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保护好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处理,没有得到相关部门许可,不准动车。如因抢救伤员,可以例外。8、凡属下述情况,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1)行车合闸送电前;(2)行车起动前;(3)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相邻行车时;(4)载荷在吊运中接近下面人员及通过人行道时;(5)载荷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6)吊有载荷的行车发生故障时;(7)在起吊或放下负荷时;(8)行车接近大车轨道梁上的人员时9、司机室中有两个人以上时,凡离开司机室的人员必须事先与司机打招呼,不允许擅自下车。10、除停车检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滑线走台或小车轨道上行走通过。11、当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司机应当立即将控制器手柄放回零位,拉掉开关。如吊物仍在被吊状态时,尽可能将重物落到地面。12、当吊物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行车与邻车相遇时。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工作停息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13、行车运转时严禁上、下行车,也不得进行检测、修理和调整。14、操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