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训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实施方案 师训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实施方案根据省、市职老师资培训项目的要求,年下半年职老师资培训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为了促进培训工作的顺利启动,充分调动全校老师参加师训工作的积极性,现就年下半年师训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1、省、市师资培训项目已列为社会服务项目。 2、师资培训实行项目人负责制。 3、项目负责人工作职责有:项目调研申报、项目组织、项目实施、项目评价等。 4、项目由培训学院实施考核。考核内容有:项目报名人数、教学质量、学员评价、经费发放等。考核奖励按考核情况,项目金额结余的 10%30%奖励。项目负责人考核为优,发放项目金额结余的 30%;项目负责人考核为良,发放项目金额结余的 20%;项目负责人考核为合格,发放项目金额结余的 10%。 5、省、市师资培训项目申报书,通过学院评审专家小组审核奖励 200 元,通过省、市评审奖励 300 元。 6、项目经费管理,按项目书中的经费预算列支。培训学院负责监督指导。项目管理经费按项目总经费(除住宿费、餐饮费)的 2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