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 平邑县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法律规范推动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发生规律,科学推断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和流行趋势,系统评估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和防控效果,不断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预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处理能力和防控水平
二、调查方式 依据不同调查目的和任务,设置以下 4 种调查方式: (一)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 1
怀疑或确认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 2
怀疑或确认发生疯牛病等外来动物疫病; 3
猪瘟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特征出现明显变化; 4
牛瘟、马鼻疽等已消灭或基本消灭疫病再次发生; 5
较短时间内出现导致较大数量动物发病或死亡且蔓延较快的疫病,或怀疑为新发病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应当及时组织实施现地、追溯和追踪调查,寻找风险因素、推断扩散趋向、评估防控效果,提高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理工作的科学性
具体方案见附件 1
(二)定点流行病学调查 平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重点地区(以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边境疫情监测站所在地为主体)设置流行病学调查点,持续监视动物养殖、免疫、流通、屠宰环节的风险因素变化情况,结合特定动物疫病的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结果,预测疫情进展趋势,评估疫病防控效果,提高防控工作的针对性
具体方案见附件 2
(三)专项流行病学调查 针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遇到的特定问题,平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适时启动专项调查讨论,为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提供决策咨询
具体方案见附件 3,实施方案由平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制定
(四)指定流行病学调查 存在外来病、新发病发生风险,或自然灾害、环境气候变化等因素对动物疫病发生流行造成影响,或重大节日、大型赛事和重要活动期间需要评估疫情发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