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价书证书编号安监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单位(盖章)项目经理 安全员建设单位 盖章)监理单位 盖章)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说明一、根据《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要求,建设工程须执行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安全监督机构在新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装饰装修阶段及竣工阶段对该工程实体进行安全评价并签发《茂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价书》。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评价结果是施工企业安全业绩证明,也是资质管理、信誉评价、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的依据之一。二、施工企业须在建设工程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后 7 日内通知安全监督部门对该工程进行施工准备阶段评价(同时参加安全监督部门举办的开工前安全培训班)评价前施工企业应对该阶段的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评。在基础验槽时通知监督部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评价。在主体三层、顶层施工时进行主体施工阶段评价(高层建筑每十层还应增加一次)。在装饰装修阶段及竣工阶段通知监督部门进行相应安全评价。三、安全生产评价得分 70 分以下为不合格;70-85 为合格;85 以上为优良。不合格的施工企业不得进入下一施工阶段施工应立即进行整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方可施工四、本评价书一式二份,施工企业和监督部门各存一份茂县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申请表茂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由我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已施工至 阶段,施工场地现场已按照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完善安全施工措施,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现申请 阶段评价。申请单位(盖章)项目经理 (签字)项目总监意见 签名送达人 送达时间 联系电话签收人 签收时间 联系电话说明:本表一式二份,施工单位和监督部门各存一份茂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阶段评价表(施工准备阶段)编号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盖章)资质等级施工合同号安全员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监理人员及证号项目总监注册证号安全生产条件检查情况检查项目施工企业自评得分质安站检查情况质安站评价得分现场围挡一图六牌10 分三通(水、电、路)15 分办公生活设施10 分施工组织设计20 分现场平面布置10 分安全施工费用协议10 分安全培训25 分检查结论施工企业自评总分质安站评价总分质安站评价等级不合格()合格()优良()质安站意见(公章)安监员检查组负责人施工单位自检日期年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