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中小学校服定制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中小学校服定制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中小学生统一着装是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培育学生团队意识的重要举措
校服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款式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
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它可以时刻提醒学生,认清自己的身份,自觉用学生的标准来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维护自身和学校的整体形象
统一着装上学已成为普遍共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县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及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校服品质和质量安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广阔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依据国家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服是体现新时代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新要求,是建设新时期漂亮新校园的象征,是教育公平均衡进展的需要,是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感、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予以高度重视,把学生校服工作做实做细做法律规范,为学生在校安心学习、舒适生活提供服务和保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 xx 县各中小学校(包括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特校)的校服采购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四条学校家长委员会是校服采购管理的主体,学校校长是校服采购管理的监督责任人,对校服采购管理过程负责
第五条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仔细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坏群众利益等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
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六条学校应结合实际深化论证,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后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选用校服的学校应建立由家长代表(每班学生家长代表不得少于 1 人)、老师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