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甲方将位于 的 承包给乙方,供乙方作宾馆使用。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计 年,自 2025 年 2 月 29 日起,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前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10 万元(拾万元整); 2、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内向甲方交付首期承包费 40 万元(肆拾万元整); 3、其余承包费用由乙方在每年一月一日前交付。承包期的前三年,每年承包费为40 万元(肆拾万元);承包期的后五年,每年承包费为 45 万元(肆拾伍万元)。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转租。 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对租赁物进行大的改动。如若需要大的改动或维修,应征得甲方同意。 3、合同期满后,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中央空调等一切设施由乙方完好无损地交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 4、本合同生效前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合同生效后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5、合同履行期间所涉及的水费、电费、工人工资、税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的一切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等情形,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并承担违约金 150 万元(壹佰伍拾万元整)。 2、乙方须根据合同约定,按期交纳承包费用。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交纳承包费用的,自期满之日起每延迟之日向甲方交纳 3‰的滞纳金。自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交纳承包费用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