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行政纠纷案一审

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行政纠纷案一审_第1页
1/38
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行政纠纷案一审_第2页
2/38
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行政纠纷案一审_第3页
3/38
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行政纠纷案一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一中行初字第 827 号原告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兰西共和国巴黎 75001 卡斯蒂格利奥勒大街 8号。法定代表人贝尔纳•拉科斯特,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黄义彪,北京市万慧达观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黄晖,北京市万慧达观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8 号。法定代表人侯林,主任。委托代理人孙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干部。委托代理人赵春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干部。第三人鳄鱼国际机构私人有限公司,住所地新加坡乌美三道 3 号鳄鱼大厦。法定代表人洪文展,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陶鑫良,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平,北京市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不服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 20XX 年 6 月 30 日作出的商评字〔20XX〕第 1916 号《关于第 1331001 号“CARTELO 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XX 年 8 月 11 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通知鳄鱼国际机构私人有限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于 20XX 年 11 月 28 日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拉科斯特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黄义彪、黄晖,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孙欧、赵春雷,第三人鳄鱼国际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陶鑫良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拉科斯特衬衫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作出的 关 于 鳄 鱼 国 际 公 司 的 第 1331001 号“CARTELO 及图”商标的异议裁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该请求作出第 1916 号裁定,认定:被异议商标为指定颜色的文字图形组合商标。其中文字部分“CARTELO”为无含义臆造词,具有较强的显着性,在商标整体中居主导地位。图形部分由作为背景的绿、蓝、红三色长方形及一夹杂在文字之中的写实鳄鱼图形构成,鳄鱼头朝左侧,尾上翘向左,在商标整体中居次要地位。拉科斯特衬衫公司的第 141103 号鳄鱼图形商标、第 213412 号鳄鱼图形商标为单纯图形商标,图形部分为一写实鳄鱼图形,鳄鱼头朝右侧,尾上翘向右。被异...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行政纠纷案一审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