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教学训练工作考核细则为了加强足球队训练工作的法律规范管理,依据“规章制度”,特制 定教练员教学训练工作考核细则
一、基本原则以“教练员教学训练工作考核细则”为依据,对教练员进行综合 考评,其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选优秀教练员和年终发放奖励的主要 依据
(不含岗位津贴部分)
综合考评分数高者,将被评为年终优 秀教练员;综合考评分数低于 80 分(含 80 分)的教练员,扣发年终一 次性奖励的 50% ;综合考评分数低于 60 分(含 60 分)的教练员,扣 发年终一次性奖励的全额
1、岗位任务指标考核年度末,由足球队领队进行成绩的统计与汇总,并上报学校
未 完成岗位基本任务指标的教练员,取消其年终评选优秀教练员的资 格,并扣发其年终一次性奖励的全额
2、运动员评教考核(1)组织运动员对教练员进行评教,运动员评教,见“教练员教学 训练质量评教表”
表中优为 10 分、良为 8 分、中为 6 分、差为 4 分
(2)教练员的评分总和,与该队参评运动员的人数之比,作为该队 “教练员教学训练质量评教”的分数
1 分-95 分为优秀、95 分一90 分为良、90 分-85 分为中、85 分(含 85 分)以下为差
(3)“教练员教学训练质量评教”优秀者,体育竞技中心给与 5 元 的奖励
(4)“教练员教学训练质量评教”分数低于 85 分(含 85 分)者, 扣发其年终一次性奖励的全额
3、教学训练文件考核(1)教练员要围绕岗位任务指标和全年竞赛任务,仔细制定并规 范书写年度(学期)教学训练计划、周教学训练计划、教学训练教案
未制定和书写教学训练计划和教学训练教案的教练员,取消其年终评 选优秀教练员的资格,并扣发其年终一次性奖励的全额
(2)教练员须在每年 12 月 20 日前,上报本年度教学训练工作总结; 12 月 31 日前,上报下一年度的教学训练计划;每周一,上报下一周 的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