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三大安全敌人的“魔爪”回顾近几年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恶性误操作事故,人们会惊讶地发现:几乎每一次事故的背后,都隐藏着“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的魔影。电力行业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从血的教训中总结出了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程、制度,保障了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转。但为什么同样的事故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再次发生?习惯性违章是最大的安全祸首“违章、麻痹、不负责任”最典型的表现就是习惯性违章操作,例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倒闸操作的顺序、要领和安全事项,都作了明确规定。按理说规程已颁布多年,操作人员应该养成按规程办事的习惯,但事实上,不在模拟图板上预演,没标示设备实际状态,不执行复诵制,不执行监护制等不良习惯,屡屡出现,致使习惯性违章操作成为误操作或人身伤亡事故的直接原因。其次习惯性违规违章指挥,例如,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在线路已经送电的情况下,命令工作班成员到带电设备上检查柱上油断路器端子,工作负责人“必须交待清楚安全距离和安全措施”,“认真严格执行监护”。可是,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有的负责人简单从事,该交待的项目不交待,该执行的监护不执行,必定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正如有的工人所说:“习惯性违规违章指挥无异于杀人。”由此可以看出,习惯性违章实质上是一种违反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盲目的行为方式,或没有认识,或随心所欲,但都习以为常,习惯成自然,习惯一旦形成,就具备特别大的惯性,有人平常不注意改正不良行为,如劳保穿戴不齐全,不愿系安全帽带,不系劳保鞋带,停电后不验电、不挂牌等,任其进展下去,渐渐形成坏习惯,最终就会酿成大祸。造成习惯性违章的直接原因,是违章者存有侥幸心理,也就是对自身一些不良习惯的危害认识不足,反违章多,而反“习惯”少,或者是只反违章,不反“习惯”。具体表现在:注重对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而不太注重加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对员工良好习惯的培育。反习惯性违章首先要反不良习惯,习惯性违章的实质是安全意识薄弱,所谓“习以为常”、“积习难改”都是因为平常工作中养成一些不良习惯,而导致出现违章的表现。执行力不强是滋生习惯性违章的温床供电企业历来重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但大多限于安全意识、安全规章管理制度、事故分析方面的教育,对员工的安全专业知识教育培训比较欠缺。安全意识不强主要有几种原因:责任心不强,对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没有充分估量,存在侥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