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我公司的法务清欠管理工作,确立依法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公司各处室在法务清欠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提高公司的经济运行质量,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以防范经营风险为出发点,遵循“全员参加、分工负责、过程控制、积极治理”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划分公司法务处是主管公司法务清欠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及清欠工作,其工作直接向公司总经理及分管副总负责
公司法务处的职责:1、为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起草公司依法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3、负责各类合同文本在法律方面的审查;4、承办各项法律事务;5、对各处室及项目部的法务清欠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6、组织公司的法律培训
7、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法律清欠事务
三、法务管理1、对于需实行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解决的经济事项,由公司法务处统一管理
凡需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纠纷,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设备物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的签订,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和《合同评审程序》,规避合同风险
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签订的补充协议,必须根据集团公司《合同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3、各项目部应加强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为合同履约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工程全面工作,仔细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与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部实际情况,项目部应随工程进度不断识别各种履约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和应对措施,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进行修正和调整以达到消除、减少或转移风险的目的
4、项目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的重点,公司对项目部进行合同交底时,要详细阐述潜在的合同风险事项
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注意防范在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工程成本、工程价款结算、施工技术(新产品、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