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演艺企业纾困帮扶措施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好文化和《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以下简称《帮扶措 施》),做好旅游演艺企业以奖代补纾困帮扶,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依据《帮扶措施》第一部分实施以奖代补措施,第二条 旅游演艺企业
二、目标任务根据《帮扶措施》要求,省文化和旅游依据 2025 年度旅游演艺企业接待游 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营业收入额等指标,牵头制定《旅游演艺企业 奖补措施评审细则》;根据企业申报、州市初评、省级复审等流程对全省旅游演 艺企业开展综合排名,最终推出排名位序前 20 位的旅游演艺企业实施奖补
三、申报对象、时间和程序在内从事旅游演艺活动的企业
在 2025 年 3 月 25 日 24:前,通过财政 资金申报系统“阳光城财一网通”网站注册、提交《旅游演艺企业奖补措施申请 报告书》,向主要从业地的县区文旅主管部门提出申报
四、评审程序(一)州市初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一是受理申请材料后,依据《评审细则》组织初评
二是征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展和改革委员会、税务局、人社局等部门 意见,出具审查意见,与初评意见共同形成《旅游演艺企业奖补措施申报初评报 告书》
三是由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初评意见和审查意见后,确定参评企 业综合得分及排序,形成《旅游演艺企业奖补措施申报汇总表》,在州市范围内 公示不少于 5 日;四是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公示完毕的《旅游演艺企业奖补 措施申报初评报告书》《旅游演艺企业奖补措施申请报告书》上报省文化和旅游 厅并进入“阳光城财一网通”出具州市审核意见
完成时间:2025 年 3 月 31 日前(二)省级复审1
组建第三方评审专班
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回避原则,组建由注册会计师、 律师等专业机构人士组成的旅游演艺企业奖补评审专班
其中,注册会计师对申 报旅游演艺企业接待游客数量、纳税金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指标的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