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拆除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试行) 注册监督号: 为提高拆房安全监督工作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增加监督工作透明度,提高安全监督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147-2025),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要求,制定 拆除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在工程拆除的安全监督过程中,请拆除工程各责任主体监督执行。一、拆除工程安全监督A、拆除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行为1、建设单位应将需要拆除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拆除工程资质等级的专业承包企业;及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和拆除施工许可证。2、监理、拆除施工企业承接业务是否与其资质等级相符,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和单位法人委托书;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安全员和特别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3、监理单位监理规划、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监理对施工单位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拆除方案的审核。B、施工企业基本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完善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并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3、 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封闭的围栏围护;危险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用红灯警示,并做好防尘、防噪、排污、堆放、清除废弃物等措施。4、拆除承包企业应当对拟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和水塔、烟囱等构筑物编制施工方案;采纳爆破作业方法拆除房屋建筑工程时,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还应当经公安部门批准。5、拆除承包单位进行管道、容器拆除时,应查清管道容器的用途,编制相应施工方案。6、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监督。7、必须对工程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明确公示告知。8、拟拆除建筑物在拆除时可能危及比邻建筑的安全防护措施。9、必须建立拆除工程应急救援预案。10、依据拆除工程现场作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保证充足的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11、必须办理施工人员意外损害保险手续。12、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13、必须遵守建设工程 文明生产和安全施工的其他相关规定要求。二、专项技术方案备案对下列专项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