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老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老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认真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
使用完毕,由老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的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教学仪器不能借用给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时,由辅导老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
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
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用:(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和仪器;(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5)不宜搬动的较精密的仪器;(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7)危险品
篇 2:二小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实验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二小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实验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实验室门窗必须牢固,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 2、录音机、摄像机、录像机、照相机等电教器材和精密仪器以及高档乐器,必须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专人负责保管; 3、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