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生产管理规定一、目的:为法律规范工艺操作,保证工艺规程的严格、完整的执行, 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有机肥车间的工艺生产和工艺管理 及质量管理
三、有机肥产品定义:以畜禽粪便及工农业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腐熟后制 成的有机肥料
有机肥用编织袋包装,每袋净含量 40kg
四、原辅料配比技术规程1
原料及辅料(1)原料:烟沫、腐植酸、养殖场畜禽粪便、磷矿渣等
(2)辅料:CM 菌种等
原辅料要求烟沫保证水分 10%以下,有机质 60%以上;腐植酸 80%以上;粪 便水份控制在 85%以下,以保证运输过程的二次污染控制及堆肥前处 理的水份控制
原料不得夹杂有其它较明显的杂质
菌种外购,活菌 数保证 2 亿cfu/g,杂菌率< 30%
配比工艺要求(1)原辅料:C/N 比控制在 23-28
(2)含水量:原料配比含水量控制在 25%-40%
(3)容重控制在-0
五、堆肥发酵生产技术规程1
工艺流程前处理 主发酵—后熟发酵 后加工
主要工艺条件(1)前处理的原料要求参见原辅料配比工艺规程
(2)高效的微生物菌剂
添加菌剂后将菌剂与原辅料混匀,并 使堆肥的起始微生物含量达 106个/g 以上
(3)堆高大小:自然通风时,高度-1
5 米,宽-3
0 米,长度任意
(4)温度变化:完整的堆肥过程由低温、中温、高温柔降温四 个阶段组成
堆肥温度一般在 50-60C,最高时可达 70-80C
温度 由低向高现逐渐升高的过程,是堆肥无害化的处理过程
堆肥在高温 ( 45-65C )维持10 天,病原菌、虫卵、草籽等均可被杀死
(5 )翻堆:堆肥温度上升到 60 度以上,保持 48 小时后开始翻堆, (但当温度超过 70 度时,须立即翻堆),翻堆时务必均匀彻底,将 低层物料尽量翻入堆中上部,以便充分腐熟,视物料腐熟程度确定翻 堆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