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贷款方式初探 【摘 要】村镇银行是 农村 金融 改革的新生事物,是弥补农村金融中介不足和促进民间金融合法化的新尝试。面对农村金融市场的高风险,村镇银行必须进行制度创新才能充分发挥优势。本文试图从农村金融贷款方式出发对村镇银行的运作进行初步探究。 【关键词】村镇银行 农村金融 贷款方式 由于农村的金融需求主体主要是数量庞大、高度分散、经营规模小、对贷款额度需求不大且缺乏担保和抵押品的农户,与追求资金安全性、收益性、流通性的村镇银行存在着矛盾,因此村镇银行只有积极创新贷款模式、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经营模式以分散风险、降低成本,才能把握住机遇,开拓农村金融市场。具体可以开展小额无抵押贷款、抵押、质押和担保贷款、联保贷款、与政府合作发放贷款以及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几种方式。 一、小额无抵押贷款 小额无抵押贷款主要针对缺乏有效担保方和可变现抵押物的农户,以农户的信用发放,主要用于满足农户的生产性需要如购买农机器械等生产资料。村镇银行发放此类贷款可依据贷款户上年收入、上两年节余、家庭财产、品德、社会反映等指标综合评定,凡够信用评级要求的,可领取一定金额以内的贷款。为了提高农户的信用意识、保证发放的贷款资金及时收回,这类业务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银行可对符合信用村条件的乡村授予“信用村”称号,定期对信用村进行复审。农户小额贷款模式对“信用户”的授信额度可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 二、抵押、质押和担保贷款 我国农村地区的贷款业务基本上缺乏有效的担保方和可变现的抵押物,农户的户房产多是自建自居,缺乏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可抵押的有效财产很少,限制着农户抵押贷款的 进展 。而在市场 经济 下,农产品价格波动幅度大,农户和银行都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在这一情况下,村镇银行要创新并挖掘可行的方式开展抵押和质押贷款方式。 农村中小 企业 可以存款、收益、权益等作为质押物,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企业可探究以动产质押贷款,开展农业机械抵押、农用机动车辆抵押与商家联保贷款等。 农户可探究农舍抵押、农机具抵押、门店抵押、以有价单证、城镇区划内的商品房、商铺作抵押发放贷款,开展贷款户所持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索赔等具有预期收益的有价证券质押贷款等新型业务,积极推行“一次抵押、集中授信、余额控制、循环使用”的管理方法。 三、联保贷款 农户之间联保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