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管理规定(草案)为进一步加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建设具有高职特色的教材体系,及时更 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促进教学质量提升,不断提高人才培育水平和质量,特 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章管理机构第一条教务处负责讨论、规划和指导全校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工作
第二条 教务处作为学校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受理校企 合作开发教材的立项申请、结项申请、印制、出版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开发范围第三条 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申报应为我校开设的能够体现工学结合要求的 课程的教材,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
第四条校企合作开发教材要与课程建设紧密结合,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紧 密结合生产实际的教材,应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 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育的课程标 准,法律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第三章 开发要求第五条 鼓舞老师在现有实训指导书的基础上,着力结合企业的实际工作任 务(案例),将新方法、新内容、新法律规范、新标准等编入教材,尽量减少验证性 实验,开发出有特色的校企合作实训教材
第六条 推行校企合作教学模式,开展课程和教学体系改革,邀请行业、企 业人士一起探讨,广泛听取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意见,以行业、企 业生产一线的实际为教材编写的内容
第七条校企合作开发教材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目前新的形势,采纳 一体化教学和校企合作的模式办学,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围绕经 济社会进展和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并参照大中小型企业技术工人实际操作,从 生产实际出发,以专业技能为主线,有针对性地介绍本工种职业道德与安全生产 以及应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 在教材具体内容的处理上,以“必需”和“够用”为原则,以理论 为引导,围绕实践来展开,删繁就简
要针对目前职校学生的基础和认知特点, 可以打破原来的系统性、完整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