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某市地铁工程应急救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某市地铁工程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急能力,依据某市地铁 4 号线和 7 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及《某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某市市地铁工程建设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集团内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急救援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平战结合、迅速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 地铁集团现场具体的应急救援工作主要由公司分别委托中国中铁和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组建的江南和江北应急救援队伍(以下简称应急队伍)负责实施
第四条 救援范围:主要包括地铁集团已完和在建相关工程以及其他应急联动所需
第五条 救援重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基坑坍塌、涌水、突泥、渗漏,地面沉陷,盾构始发、到达,结构物开裂、渗漏等
第二章 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及职责第六条 应急救援管理体系1
地铁集团安全管理委员会为应急救援管理领导机构
地铁集团成立某市地铁工程建设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及救援工作,组成如下:组 长:地铁集团董事长常务副组长:地铁集团总经理副 组 长:集团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成 员:土建、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设计部、办公室、财务部、综合管理部、运营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运营分公司总经理、特许经营公司总经理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为集团安全管理部部长,副主任为集团各部室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应急队伍及根据需要成立的应急救援各行动工作小组为应急支援救助的主要力量
出险单位为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和联动所需,落实相关工作
第七条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1
落实上级部署,组织全集团应对突发事故;2
组织制订地铁集团本级相关应急预案;3
负责指挥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