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 某海岛风电场 I 标变更施工工艺减亏增效得案例1、 项目概况某海岛风电场道路、风机基础工程 I 标段合同金额 2832 万元,其中新建道路 22、86km,路面/路基宽度为 3、0/4、5m,施工期临时铺 15cm 厚水泥稳定碎石层与 30cm 厚碎石层,单项合同产值 694、7 万元
2、 工程背景条件该风电场为海岛型风电场,岛内至码头约 12 海里,仅通行客轮;岛内以旅游为主,无任何工业设施,在此标前未进行过大型工程建设,跨海货运以满足岛内日常民生需要为主,运力小
依据合同技术条款约定:水泥应为海螺、塔牌、双龙等品牌;碎石由岩石或砾石轧制而成;15cm 水泥稳定碎石层水泥掺量为 10%
工程全部材料均需在陆地采购,经陆、海、陆三站式运输至工程施工部位
海螺 PC32、5 袋装水泥到站价格 520 元/吨;碎石到站价格 90 元/m3
3、 变更背景3、1、水泥稳定碎石层单项亏损按合同工程量清单:15cm 水泥稳定碎石层合同工程量 99522m2,合同价20、85 元/m2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成本测算为 33、35 元/m2,,将直接亏损 124、36万元
3、2、碎石层单项微利按合同工程量清单:30cm 碎石层合同工程量 132255m2,合同价 36、84元/m2,成本测算 34、60 元/m2,只能微利
4、 变更策划根据上述成本核算情况,综合考虑海岛施工材料运输特性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确定对上述项目进行主动变更
提出将碎石层变更为混铺块石层路面,取消 15cm 厚水泥稳定碎石层
4、1、碎石层变更策划a、变更立项(注:变更理由申述)风场新建道路主要用于风机基础混凝土浇筑施工及风机设备运输安装,设计得水泥稳定碎石层与碎石基层全盘照搬标准道路设计,未充分考虑道路实际使用得阶段特性与海岛风电得特别性,存在一定设计缺陷
因此,提出变更理由如下:① 合同: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