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隧高空作业指导书桥隧高空作业:在桥隧设备上进行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1.作业条件1.1 根据作业位置及施工方案确定作业条件。2.作业人员要求1.1 作业负责人根据《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确定,作业人员为身体情况符合高空作业条件员工及劳务工。2.2 人员配置 作业负责人 1 人,作业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确定,防护员:2-4人。3.作业机具 作业架(挂钩、脚手架)、信号旗(灯)、作业标、通讯设备(对讲机)、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带等根据施工方案需要进行增加。夜间作业,必须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4.配合要求 根据现场影响设备情况确定配合单位及相关要求。5.安全风险构成5.1 违章施工作业风险5.1.1 无计划或超范围作业,造成行车事故。5.1.2 机具、料具侵入限界,造成行车事故。5.1.3 高处作业时向下抛掷料具,造成行车事故。5.1.4 防坠落设施设置不到位,致使料具、杂物坠落至线路,造成行车事故。5.2 作业人员损害风险5.2.1 在离地面 2m 以上的高空作业,未实行高空防坠落措施,安排患有禁忌症人员进行高空作业,造成人身损害。5.2.2 安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未能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隐患消除或实行有效预防措施,安全设施未安排专人负责常常检查、整修,作业时未确认安全设施和用品完好,造成人身损害。6.防护要求6.1 现场防护员必须由经考试合格且取得防护资格的员工担任,并根据作业要求设置好防护标牌。6.2 现场防护员、中间联络防护员、驻站防护之间应当严格执行通话、复诵和确认制度,及时准确掌握行车及安全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填写《防护通话记录本》,做好自控、互控、他控。6.3 进入铁路建筑物限界作业时,设置"三位一体防护":驻站防护 1 人、施工场地防护 1 人、关门防护 2 人(视距不足、联系困难地段增设两端防护或中转联络员);站内作业,设置"两位一体防护":驻站防护 1 人、施工场地防护 1 人。6.4 不进入铁路建筑物限界范围以内的作业,驻站防护 1 人、施工场地防护 1 人。6.5 隧道内高空作业须在封锁点内进行,进行接触网安全限界内作业时须停电封锁。7.作业程序7.1 作业前作业地段风险调查。7.1.1 作业环境调查。7.1.1.1 对设备缺损及劣化情况核实查证。7.1.1.2 作业现场设备状态现场调查。7.1.1.3 周边道路及行人流调查。尤其注意对下穿道路及人流量较大处所实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开高空坠物伤人安全风险。7.1.2 作业安全料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