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生产现场控制措施1.按规定对搭设模板支撑体系的材料、构配件进行现场检验,扣件 抽样复试。(1)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 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 的有关规定;②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 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③ 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法律规范要求;④ 钢管应涂有防锈漆。(2)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 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本法律规范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 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 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② 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法律规范规定。(3)扣件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 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 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规定抽样检测;②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③ 扣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 的相关规定。(4)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 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CB 15831 的规定。 扣件在使用前应是逐个选择,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5)可调托撑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 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② 应有质量检验报告,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应符合规定;③ 可托撑支托板厚不应小于 5mm,变形不应大于 1mm ;④ 严禁使用有裂缝的支托板、螺母。2.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和使用符合法律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1)模板安装应按设计与施工说明书顺序拼装。木杆、钢管门架等支 架立柱不得混用。(2)竖向模板和支架立柱支承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 ,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且应中心承载。基土应坚实,并应有 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应有防水措施;对特别重要的结构程可采纳砼 、打桩等措施防止支架柱下沉。对冻胀性土应有防冻融措施。(3)当满堂或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高度超过 8m 时,若地基土达 不到承载要求,无法防止立柱下沉,则应先施施工场地面下的工程,再分层 填夯实基土,浇筑地面砼垫层,达到强度后方可支模。(4)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 施。(5)现浇钢筋砼梁、板,当跨度大于 4m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