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技术法律规范目 次前言 2引言 31 范围4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43 术语和定义44 选址45 污染防治要求5前 言本标准为推举性标准
本标准依据 GB/T 1
1-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引 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法律规范汽车维修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制定本标准
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技术法律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业选址、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及噪声防治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维修企业、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5562
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GB 26877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7701
1 煤质颗粒活性炭 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DB11/ 307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5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996 城乡规划改用地分类标准DB11/ 1195 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法律规范DB11/ 1228 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 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