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试验员上岗证考题一、相关政策文件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实验室的一些规定及相关常识1、建筑面积在 10 平方米或者混凝土用量 5 立方米以上的建立工程,应使用预拌混凝土。2、三级资质搅拌站只能生产 C60 及以下混凝土3、有多种**、违规行为的,一年内不批准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4、生产企业取得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城乡建立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资质5、二级资质企业试验室试验员人数不应少于 7 人,三级资质企业试验室试验员人员不应少于 5 人。6、二级资质企业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小于质 m2,三级资质企业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小于 30m 2。7、能力核定书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满前 90 天生产企业必须向市质监总站申请延期。生产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和试验室主任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30 日内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8、技术负责人和试验室主任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生产企业。9、试验室应加强检验资料管理,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保存期限不宜低于 20 年,保存期满后,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前方可销毁处理。10、生产企业应保存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生产过程调整记录、混凝土配合比设定记录、生产前对计量设备的检查资料、混凝土计量偏差检查记录和生产过程计量等记录资料。记录资料保存期不得低于 5 年11、试验室管理制度〔一〕具备健全的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二〕具备能力验证、比对方案及比对检验制度。〔三〕具备所开展各项检验工程详细的操作细则及平安规程。〔四〕具备仪器使用、维修、周期检定胶准和保养制度。〔五〕具备标养室定期测试和检查制度〔六〕具备检验记录资料管理制度。〔七〕具备检验过程发生故障或出现外界干扰等突发事件的处理应急措施制度。〔八〕其它相关管理制度。12、专项试验室能力核定检验工程及参数〔一〕砂、石: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容重、表观密度、针片状含量〔石〕、压碎指标、亚甲蓝 MB 值检验等工程。〔二〕水泥: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安定性、凝聚时间、细度、胶砂流动度等工程。〔三〕矿物掺合料: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流动度比、含水量、安定性、活性指数等工程。〔四〕外加剂:减水率、泌水率、压力泌水率、坍落度、含气量、pH 值、凝聚时间、抗压强度、净浆流动度等工程。〔五〕混凝土配合比及混凝土性能检验:混凝土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