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应急规程1 发现火警时,立即拿起对讲机或电话(普通或消防)向消防监控中心或管理处值 班室报警,也可启动手动报警器,使楼层警铃、火灾报警器的信号传到消防监控中 心。2 用电话或对讲机报警时,必须讲清下列事项:火灾发生的点;火势大小;燃烧物 质;报警人的姓名和身份。3 接到报警后的处理办法。3. 1 消防监控中心拉到报警的信号后,利用对讲机通知巡逻保安员立即前往火警现 场。如火警误报,应通知消防中心消除警号;如证实火警情况严重,由再场最高负 责人立即向 119 报警,并通知消防中心启动报警设施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施救,并利 用现有设施进行灭火。32 消防中心利用消防广播,引导人群利用消防楼梯向安全地点疏散;使非消防电梯 降至首层;切除非消防电源,启动应急电源;启动相关防、排烟风机、消防泵。3.3 管理处主任到现场指挥灭火,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责任人也要立即到现场参加灭 火,其他人员则坚守岗位,随时听从指挥。3.4 派人到小区门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指示消防栓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