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多孔砖砌体施工工艺标准1 适用范围适用于非抗震设防区与抗震烈度为 6 度至 9 度地区,以 P 型烧结多孔砖与 M 型模数烧结多孔砖(以下简称多孔砖)为墙体材料得砌体结构得施工。2 基本规定2、1 基本规定2、1、1 砖砌体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得施工技术标准、健全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专业技术人员与特别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1、2 砖砌体工程所用得材料应有产品得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砖、钢筋等,应有材料主要性能得进场复验报告。砌筑砂浆应符合《砌筑砂浆施工工艺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或本地区明令淘汰得材料。 2、1、3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3、3 得规定。 表 2、3、3 放线尺寸得允许偏差长度 L、宽度 B(m)允许偏差(mm)长度 L、宽度 B(m)允许偏差(mm)L(或 B)≤30±560<L(或 B)≤90±1530<L(或 B)≤60±10L(或 B)>90±202、1、4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2、1、4、1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得高度; 2、1、4、2 砖砌体得转角处与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2、1、5 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 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 1000mm,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洞口两侧按临时间断处规定设置拉结钢筋。 抗震设防烈度为 9 度得地区建筑物得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2、1、6 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2、1、6、1 120mm 厚墙与独立柱; 2、1、6、2 过梁上与梁成 60°角得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 1/2 得高度范围内; 2、1、6、3 宽度小于 1000mm 得窗间墙; 2、1、6、4 砌体门窗洞口两侧 200mm 与转角处 450mm 范围内; 2、1、6、5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 500mm 范围内; 2、1、6、6 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得部位。 2、1、7 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 2、1、8 设计要求得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与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2、1、9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得墙或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2、1、9 得规定。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纳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表2、1、9 墙与柱得允许自由高度(m)墙(柱)厚(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