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我矿技术改造工作已经结束并定于近期恢复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保证矿井恢复生产过程当中的安全,确保我矿安全有序生产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各个生产系统方面:1、由矿领导带队(采掘、机电、一通三防、技术、调度等所有管理人员)对井下各个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运输系统、井下供电、监测监控、供水系统、排水系统、通讯系统、压风系统等)、地面供电系统、安全消防系统、供暖系统等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一遍,对查出的影响矿井安全的隐患必须在复工前处理后,确认在复工后对矿井各个系统安全不构成威胁,方可进行复工
2、对提升运输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后,保证矿井提升运输系统正常运转,方可复工
3、矿井主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
4、对矿井检测系统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后,保证检测系统正常运转,方可复工
5、对矿井地面供电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后,保证双回路供电可靠,方可复工
6、对井下通讯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后,保证井上下通讯正常可靠,方可复工
7、对井下排水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后,保证排水系统正常可靠,方可复工
8、对井下运输系统(无归胶轮车、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及其各种保护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后,并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复工
9、对井下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逐台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后,杜绝失爆现象,并试运转,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复工
10、所有井下人员及地面岗位人员,必须经由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全员培训,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采掘工程方面:1、由矿组织进行对《5101 综采工作面作业章程》重新贯彻学习,经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工作
属于特别工种岗位的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2、对 5101 综采工作面的两条顺槽及采煤工作面全断面冲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