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工作承包协议 特定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工作承包协议 甲方: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乙方: *** 协议基础:甲方承接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特定项目,因该项目工作内容及方式极为特别,故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及真实意思表示下,甲方将该项目工程承包给乙方
乙方承诺独立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审计工作,并自愿承担《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权利,保证在具体审计工作中严格根据行业各项审计标准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不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经双方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第一条受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二、委托工作内容及要求: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竣工结算)咨询服务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是指制定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审核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提供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意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结算;审核材料等造价信息;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进行复核和监督,对工程造价相关疑问进行协调和处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含竣工结算)咨询服务
第四条费用及酬劳 审计工作服务酬金支付方式:基本工资+提成(按月结算)
基本工资:****为 3000
00 元(叁仟元),提成按竣工结算实际建筑工程审定金额的 N‰(万分之 N)计算
跟踪审计实施期间,甲方每月按*万元预付乙方作为审计工作服务酬金
项目竣工提交审计成果后,甲方支付乙方审计工作服务酬金达到服务总酬金的80%
在审计决定执行期(3 个月)满后,未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但最终胜诉,甲方在次月向乙方支付服务总酬金的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