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用 5 篇)【篇一】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使命 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
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
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
〔见附 1、2、3、4〕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院长 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小组 〔二〕使命: 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状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使命,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加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
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状况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现场协助副组长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制订技术措施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成立应急技术处理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 4〕,组长由院指定的人员担任,成员 3~5 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
依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必须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
建立当地特种设备制定、制造、安装、修理单位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5〕
5、院办公室、各设区所、站综合室:负责接*和后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