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投资人职业安全健康责任根据法律,瑞典的公司和法人组织有如下几种形式:贸易合伙公司。这类公司是由两方和多方合伙组成的商业组织,可以设立一个董事会,但是公司通常由合伙人而并非通过董事会章程进行管理,每一个合伙人都能够代表公司。合作型公司。这类公司必须由至少 3 名成员人组成,公司的组织和管理由董事会主席负责。董事会可以任命一名总经理,假如公司的雇员足够多的话 XXXX 有限责任公司。这是瑞典最常见的公司组织形式。分为公有制和私有制两大类。公司必须要有一个至少 3 名成员组成的董事会,董事会可以任命总经理(他/她可以是也可以不是董事会成员),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董事会应该有一名成员被选为董事长。雇主的安全责任瑞典《1977 作业环境法》是瑞典职业安全健康的基本法,这个法明确了一系列不同角色人群的法律义务,其中雇主承担着相关企业的法律主体责任。《1977 作业环境法》第二条规定:雇主需要提供所有必须的,能够使其雇员免于事故和健康疾病的措施。雇主应该告知雇员其在工作中所面临的所有的疾病和事故的风险。公司的设备设施,比如机器、工具、安全设施和其他技术设备必须定期保养,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雇主应该有系统的计划,策略和控制措施,以满足法律和政府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要求。雇主应该调研工伤事故,调研造成职业损害的危险行为,并且调研实行何种措施能够消除这种危险。措施可以不必立即实施,但必须要有明确具体的完成期限。为了拓展整改的需要,雇主需要详细的描述出作业环境和改善措施……。第三条:雇主需要告知雇员所在工作岗位详细的危险有害因素。雇主需要确保雇员接受到足够的培训,并且确保雇员清楚地了解如何避开工作中危险。雇主应该允许雇员在特别条件下,实行合理有效的措施或者改变工作环境来规避风险,雇主在工作安排和计划的时候,应该考虑到每一个作业岗位的工作特点。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公司最高级管理者的责任包括:“雇主在作业环境里的责任是由最高级管理者‘继承’的,XXXX有限公司的常务董事(总裁、总经理),常务董事不仅是一名董事会成员,实际上也是董事会指派的高级雇员”。常务董事的强制性职业安全责任不是法律制定的,但这种责任却是从判例法派生出来的。判例法指出,最高级管理者可以将这种责任授权给公司其他人,但是必须遵循如下条件:首先,根据专家法律实践,这种责任的授权一定是“必要”的。授权必须使企业能通过更好的方式完成雇主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