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计量及水费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采纳水表计量方式,水表安装时应登记注册。 甲、乙双方根据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二)、供水价格:甲方根据天津市武清区物价局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协议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根据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甲方根据规定周期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乙方应在当月 22 日前交清水费。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和管理乙方正常用水。 (二)、乙方逾期不缴纳水费,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收取所欠水费%的滞纳金。 (三)、乙方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停用手续的,甲方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乙方表井占压、损坏及乙方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甲方可根据乙方上三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 如乙方三个月不能解决阻碍抄验水表问题,甲方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甲方应当根据协议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 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甲方应当根据协议规定的压力供水。 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 24 小时通知乙方(不可抗力造成停水除外)。 (六)、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 24 小时昼夜受理乙方的报修。 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甲方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甲方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八)、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 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更换,校验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根据乙方上三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 由于甲方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甲方根据协议约定的水压、水质向乙方供水。 (二)、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三)、乙方用水必须遵守《武清开发区供水管理办法》并服从甲方管理。 根据协议约定按期向甲方交清水费。 (四)、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改装或损坏甲方的供水设施,否则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乙方不得占压供水设施(包括管线,表井,接口井,消防设施等)并保持水表井的清洁,发现跑、冒、滴、漏必须及时维修。 (五)、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接口总阀门,如确实需要应通知甲方并由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