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六大系统”管理机构职责矿属各单位: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和通信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及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各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安全生产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刊载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法律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25〕33 号)和《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建设完善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闽煤安监综合〔2025〕4 号)等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设立六大系统管理机构
一、六大系统管理机构矿成立六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池昌洲 副组长:谢章本 邱金辉成 员:余志前 吴林煌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机电科,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值班与维护工作
主 任:余志前 副主任:吴林煌成 员: 郑宜成 池帮鲜 方来友 廖上彪 王凤珠 唐南花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管理系统、通信系统等六大系统的安装维护和日常运转管理,以及监控中心建立系统值守工作
二、管理职责(一)管理领导小组职责根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法律规范(试行)》的要求,建设完善煤矿监控系统
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六大系统专门维修班组并督促维修班组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督促修订完善六大系统规章管理制度,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转,确保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二)管理小组及相关管理部门职责1
管理小组必须做好监控系统规章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工作,组织、协调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维修等技术指导工作和检查系统设备的完好情况,严格根据安监总煤装 [2025]33 号《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法律规范》和 AQ2025-0507《煤矿井下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法律规范》、AQ2025-0507《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