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诊疗法律规范(2025 年版)-智力发育障碍一、概述智力发育障碍(disorders of intellectual development )在 ICD-10中称精神发育迟滞(mental retardation,MR),是发生于 发育阶段,即中枢神经系统发育成熟(18 岁)之前,以智力发育迟 缓和社会适应能力低下、未能达到相应年龄水平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种神 经发育障碍
智力发育障碍者的智商在 70 以下或低于普通人群 均值 2 个或以上标准差
社会适应能力缺陷表现在沟通、自我照顾、家庭 生活、社交技能、社区资源的使用、自我指导、功能性学业技能、工作、休闲、 健康和安全等多个领域
1988 年全国 8 个省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在 0〜14 岁儿童中,智力发育障碍的患病率为 1
2%,其中城市 0
7%,农村1
4%; 男性患者略多于女性,男女之比约 1
二、病因与发病机制从围生期至中枢神经系统发育成熟(通常为 18 岁)之前影响其发 育的各种因素都有可能导致智力发育障碍,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均是重 要的原因
遗传因素包括单基因遗传疾病(如苯丙酮尿症)、多基因遗 传疾病和染色体畸变(染色体数量和结构的改变,如 21-三体综合征) 等
环境因素包括孕产期至发育成熟前的各种有害生物学因素及社会心 理因素
三、临床特征与评估(一)临床特征智力发育障碍患者的主要临床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智力低下和社 会适应能力缺陷
根据其缺陷程度可分为以下等级:1
轻度智力发育障碍占智力发育障碍的 85%以上
患者智商为 50〜69
患者在学习和理 解复杂的语言概念和学习技能方面表现出困难
患者在幼儿期即可表现 出语言发育延迟、理解和分析能力差、抽象思维进展落后,最终难以或只 能牵强完成小学学业
大部分患者日常生活能自理
成年以后智力水平相 当于 9〜12 岁正常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