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学习讲稿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共 7 章 50 条,包括总则、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7 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共 10 条,主要内容是:1、《统计法》制定的意义及适用范围;2、统计的基本任务;3、统计的管理体制;4、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责;5、统计调查对象的职责;6、明确禁止行政干预统计。 这次修订统计法的基本宗旨就是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统计的公信力。核心任务就是怎么有效的预防和制止行政干预统计数据。 第六条第一款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进行了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第二款明确禁止领导人员的行政干预行为,提出了“三个不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第七条对统计调查对象真实报送统计资料作出义务性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第二章,统计调查管理,共 9 条,主要内容是:1、明确了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2、规定了统计调查项目的分级制定及审批流程;3、明确了统计调查制度的制定;4、明确了国家统计标准的制定;5、保障了统计经费的列支。 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 ,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第三章,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共 7 条,主要内容是:1、规定了行政机关对统计资料的管理;2、规定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资料的管理;3、明确了政府部门间资料提供制度;4、强化了统计数据的保密和公开。 《统计法》第二十五条严格了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资料保护制度,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