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协议书 股东出资协议书 出资人:( ),现住 身份证号码
出资人:( ),现住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讨论,一致同意根据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 ,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
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 室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三、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
)分别为: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注: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另外,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 ,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 )出资(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
2、( )出资(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 五、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六、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