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业务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法律规范公司股票期权业务的结算业务运作,防范结算风险,保障公司相关业务的有序进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结算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股票期权结算工作。第二章结算账户体系第三条股票期权交易结算账户体系图。第四条 公司开展股票期权业务需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结算互保金账户、客户衍生品结算资金汇总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记录客户股票期权持仓合约和进行股票期权交易。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可存放股票期权等衍生品保证金及进行权利金和行权资金的交收。结算互保金账户是用于存放由公司向中国结算缴存的,用于应对结算参加人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的账户。客户衍生品结算资金汇总账户是由公司在各存管银行开立,用于集中存管公司客户(包括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的账户。第五条衍生品保证金账户用于权利金的交收;行权资金的交收;股票期权等衍生品保证金的存放;须新开账户,公司在中国结算开立客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第六条 衍生品合约账户用于记录客户股票期权持仓合约;期权开平仓和期权行权申报;衍生品合约账户与投资者在期货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一一对应,用于客户期权交易、行权申报和记录期权合约持仓信息;公司对客户进行适当性认证的基础上,公司与客户签订期权交易结算相关协议和风险揭示书后,向中国结算报送账户注册资料等信息,由中国结算自动配号开立账户。公司应当保证其客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内没有持仓及未了结清算交收责任后,方可办理客户衍生品合约账户销户及其对应证券账户的撤销指定交易和销户。第三章登记与存管第七条股票期权合约的登记与存管客户衍生品合约账户下进行股票期权交易,结算部在清算交收后,在客户衍生品合约账户明细簿记登记客户期权交易的合约。第八条股票期权保证金的存管结算部在客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存放客户划入的保证金,用于股票期权交易结算。第四章清算交收原则第九条为了提高公司整体清算效率,降低清算风险,加强清算业务创新,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由结算部统一负责公司股票期权交易业务平台的清算工作。第十条公司股票期权交易实行二级清算模式。公司与中国结算法人一级清算及与客户的二级清算均由结算部统一办理。第十一条结算部代表公司与中国结算进行的一级法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