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 75
6 万幢高层民用建筑,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高层民用建筑体量大,功能复杂;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日常消防管理不到位,自防自救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途径多、速度快,人员疏散困难,救援难度大,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应急管理部 2025 年 6 月 21 日发布第 5 号令,即《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规定》2025 年 8 月 1 日将正式实施,旨在全面法律规范和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关键词: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定义高层住宅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 27 米的住宅建筑
高层公共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 24 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宿舍建筑、公寓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旅游建筑、通信建筑等
业主篇关键词:排油烟管道2025 年 8 月 1 日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高层公共建筑内餐饮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对厨房灶具和排油烟罩设施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清洗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排油烟管道应当定期检查,并实行防火措施
关键词:燃气用具及管道2025 年 8 月 1 日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高层民用建筑内禁止违反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备和用具
高层民用建筑使用燃气应当实行管道供气方式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
燃气用具及管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清洗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2025 年 8 月 1 日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物业管理篇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