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水域应急救援预案1 总则1.1 目的建立健全市港航事业进展中心水上搜救应急体系和反应机制,明 确各港航服务中心水上应急救助职责和应急响应程序,法律规范应急救助 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水上应急反 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水上突发事件扩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 减少水上突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 进港航事业快速进展。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法》、《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1.3 工作原则1.3.1 指导原则:应急服务部负责辖区各港航(船闸)服务中心的应 急业务技能培训、演练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调动应急服务部本部 力量、必要时协调域外救援力量参加救援。1.3.2 属地原则:市各港航(船闸)服务中心在中心的领导和应急服 务部的具体指导下,负责各水域水上搜救应急事故的处置。1.3.3 协作配合:各港航(船闸)服务中心在接到附近辖区水上事故 通告时,要积极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发挥自身优势,相互配合,形成 救援合力。1.3.4 以人为本:救援过程中突出人命救援,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 安全放在第一位。1.3.5 快速高效:接到警情后,20 分钟内完成队伍集结,第一时间赶 赴现场,实施救援。1.4 适用范围各港航(船闸)服务中心对管辖水域内水上突发事故负有应急处置义 务。2 组织体系市港航事业进展中心水上搜救组织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搜救队伍等 组成。2.1 应急领导机构2.1.1 市港航事业进展中心设立水上搜救应急领导小组市港航事业进展中心水上搜救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中心水上搜救行 动的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组 长:副组长:成 员:各港航(船闸)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服务部。2.1.2 应急服务部负责日常工作。2.1.2. 建立和完善水上应急搜救工作制度、预案、流程。2.1.2.2 具体负责辖区通航水域水上搜救行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 作。2.1.2. M 责应急物资储备、调拨等应急保障工作。2.1.2 .组织水上应急培训、演练和应急评估工作。3 应急响应3.1 险情等级与处置责任划分:3.1.1 小事故:无人员伤亡,无人员落水,或溢油 1 公斤以下。(1)辖区服务中心开展处置,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现场指挥;(2)警情及处置结果报应急服务部。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