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近带电导线工作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① 在带电杆塔上进行测量、防腐、巡检、紧杆塔螺栓、清除杆塔上异物等工作,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 2-1 的有关规定。② 在 10kV 及以下带电杆塔上进行工作,工作人员距最下层带电导线垂直距离不得小于 0.7m。(2)临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① 停电检测、修理的线路如与另一回带电线路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时人员和工器具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近至表 2-2 安全距离以内时,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电并予接地。如临近或交叉的线路不能停电时,应当遵守有关的有关规定。工作中应实行防止损伤另一回线的安全技术措施。2 临近带电的电力线路进行工作时,有可能接近带电导线至表 2-2安全距离以内时,应做到下述要求:a 实行有效措施,使人体、导线、施工机具、牵引绳索和拉绳等与带电导线符合表 2-2 安全距离规定;b 作业的导、地线还应在工作地点接地。绞车和牵引工具应接地。③ 在交叉挡内松紧、降低或架设导、地线的工作,只有停电检测、修理线路在带电线路下面时才可进行,应实行防止导、地线产生跳动或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表 2-2 安全距离以内的措施。a.停电检测、修理的线路如在另一回线路的上面,而又应在该线路不停电情况下进行放松或架设导、地线以及更换绝缘子工作时应实行可靠的措施。安全措施应经工作人员充分探讨后,经工区批准执行。b 检测、修理线路的导、地线牵引绳索等与带电线路的导线应当保持表 2-2 规定的安全距离。C.要有防止导地线脱落、滑跑的后备保护措施。④ 在变电站、发电厂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相互靠近的平行或交叉线路时,要求必须做到:a.每基杆都应有双重名称;b.经核对停电检测、修理线路的双重名称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地线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宣布开始工作;.在该段线路上工作,登杆塔时要核对停电检测、修理线路的双重名称无误,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有电线路杆塔。(3)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①在同杆架设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测、修理,应在工作人员对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小于表 2-1 规定的安全距离时,才能进行。严禁在有同杆塔架设的 10kV 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回线路的登杆停电检测、修理工作。② 遇有 5 级以上的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测、修理工作。③ 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检测、修理线路的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