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工车间管理制度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制造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促进本公司的进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劳动纪律:第一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提倡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二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工作帽、防护眼镜、穿工作服、工作鞋,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作业期间保持本岗位周围环境洁净、洁净,并以 5S 来要求法律规范工作行为,提高自身教养,升华公司形象
第三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8 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
若晚上需要加班,在下午 16: 30 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四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 10 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根据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
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
第五条操作机床不许戴手套,特别是用沙皮打磨轴类零件
第六条 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嬉戏打闹,更不得擅自出厂或回宿舍,上夜班不得打瞌睡或睡觉,有事离岗必须向组长或车间主任请示,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上班时间不准坐凳,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玩手机、打游戏、吃零食、抽烟、喝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 请假须写请假条,经班组长签字后交车间主任批准,请事假的,车间需根据生产情况安排,签署意见经厂部批准方可休假,不请假或未批准没来上班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 下班前仔细填写交接班记录、自检记录、机床点检表,做好机床清洁、维护、保养,清理现场
第十条 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对车间、班组的安排如认为不合理,可以越级反映,但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涉及到人身安全,员工有权拒绝
第十一条员工必须遵守厂规厂纪,违反者按《违反厂规厂纪处罚条例》处理
第二章现场管理第一条保持现场良好的工作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