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一一钢铁行业第一章总则一、为了法律规范钢铁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促进钢铁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钢铁企业,其他钢铁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的钢铁企业,是指主要从事钢铁冶炼和压延加工的企业,一般包括炼焦、烧结和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等生产工序,或至少包括炼铁、炼钢和轧钢之一的部分工序
三、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钢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成品钢材,以及其他可作为产品对外出售的半成品
四、钢铁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骤包括:(一)合理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根据实际管理需要,设置成本中心
(三)以成本中心为基础,归集成本费用
(四)对成本中心成本费用进行分配和结转,计算产品成本
具备条件的钢铁企业,可以采纳基于工序的作业成本法进行核算
五、钢铁企业根据产品生产特点,通常设置“生产成本"等会计科目,根据成本费用要素进行明细核算
六、钢铁企业应当设置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产品成本核算的组织和管理,根据本制度规定,确定产品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
第二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钢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应当以生产工序为基础,以相应工序产出的产品为核算对象,通常包括炼焦工序产品、烧结球团工序产品、炼铁工序产品、炼钢工序产品和轧钢工序产品等
一、炼焦工序产品,主要包括全焦、煤气等
二、烧结球团工序产品,主要包括烧结矿和球团矿
三、炼铁工序产品,主要包括炼钢生铁和铸造生铁
四、炼钢工序产品,主要包括连铸钢坯和模铸钢锭
五、轧钢工序产品,主要包括各种成品钢材
六、辅助工序产品,主要包括自制耐火材料、冶金配件和备品备件,燃料和动力,内部运输、化验检验、检修劳务等
第三章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一、产品成本项目钢铁企业产品成本项目主要包括:(一)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