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桩基础得一般规定1。1.1 桩位得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群桩 20 mm; 单排桩 1 0 m m。1.1.2 桩基工程得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得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2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PS: 桩顶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如不做中间验收,在土方开挖后如有桩顶位移发生不易明确责任,究竟就是土方开挖不妥,还就是本身桩位不准(打入桩施工不慎,会造成挤土,导致桩位位移),加一次中间验收有理由区分责任,引起打桩及土方承包商得重视。1.1.3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得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 1、1、3 得规定。斜桩倾斜度得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直切值得 15%(倾斜角系桩得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 1.1。3 预制桩(钢桩)桩位得允许偏差(m m)项项目允许偏差1盖有基础得桩:(1)垂直基础梁得中心线(2)沿基础量得中心线1 0 0+0、0 1H1 5 0+0、01H2桩数为 1~3 根桩基中得桩1 003桩数为 4~1 6根桩基中得桩1/2桩径或边长4桩数大于1 6 根桩基中得桩(1)最外面得桩(2)中间桩1/3 桩径或边长1/2 桩径或边长注:H 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得距离 PS:本法律规范表 1、1、3 中得数值未计及由于降水与基坑开挖等造成得位移,但由于打桩顺序不当,造成挤土而影响已入土桩得位移,就是包括在表列数值中。为此。必须在施工中考虑合适得顺序及打桩速率。布桩密集得基础工程应有必要得措施来减少沉桩得挤土影响。 1.1。4 灌注桩得桩位偏差必要符合表得规定,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 0、5m,柱底清孔质量按不同得成桩工艺有不同得要求,按本章节得各节要求执行。每浇筑 50m³ 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50m³ 得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表 1.1.4 灌注桩得平面位置与垂直度得允许偏差序号成孔方法桩径允许偏差(mm)垂直度允许偏差(%)桩位允许偏差(m m)1~3 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与群桩基础得边桩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与群桩基础得中间桩1泥浆护壁钻孔桩D≤1000 m m±50<1D/6,且不大于100D/4,且不大于 150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