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及检验工作的需要,统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标记和加强钢印的使用管理特制订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下列情况: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及其安全附件产品的监督检验钢材制造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用钢产品认证锅炉压力容器修理单位的资格认可进出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的监督检验在用气瓶的检验钢印管理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第三条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以下简称钢印)的单位都有必须遵守本规则第二章钢印的种类和式样第四条钢印的种类及式样如下: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监督检验钢印为:该钢印授予以下单位:(1 进行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2 进行压力容器不含气瓶)产品含现场组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3 进行气瓶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4 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安全附件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5 进行进出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2.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订可钢印为:和该钢印授予以下几类业经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单位:(1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用钢制造单位,使用钢印(2 锅炉压力容器不含气瓶)修理单位,使用钢印第五条同一类钢印直径为 5mm 10mm 20mm 三种,持印单位可根据部件和产品大小选择使用第三章钢印的审批和发放第六条欲取得钢印或钢印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分别经省级或省级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批授权或认可欲取得钢印单位,必须先取得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对其生产产品安全性能合格的认可,并持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颁发的《产品安全性能合格认可证书》第七条监督检验钢印或认可钢印由资格认可审批机构发放第四章钢印与其它标志的用法第八条钢印及标志包括:监督检验钢印认可钢印检验员标志及认可编号等监督检验钢印及标志:监督检验钢印检验员标志有水压试验项目时)认可钢印及标志:(1 产品安全质量认可钢印及标志:认可钢印认可编号(2)修理认可钢印及标志:认可钢印第九条持钢印者必须在部件或产品的检验工作完成且合格后打钢印及标志第十条钢印及标志的位置见附件若按规定的位置打印确有困难,可以更改打印位置,但必须保证钢印及标志易于观看且不易被磨损和腐蚀 钢印的刻印应不影响部件的强度第五章钢印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使用钢印单位必须接受钢印发放机构和单位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