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金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变更进行策划和实施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完整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是为了改善产品的过程质量、降低质量成本,减少变差和提高效益,并满足不同客户的要求而进行的对质量管理体系改善。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的管理。第四条基本原则:(一)以顾客为关注焦点;(二)领导作用;(三)全员参加;(四)过程方法;(五)管理的系统方法;(六)持续改进;(七)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八)与分供方互利的关系。第五条职责:(一)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由公司质量体系认证办公室归负责;(二)质量体系认证办公室负责根据公司年度质量工作计划进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策划;(三)质量体系认证办公室负责公司质量手册编写和修改工作;(四)质量体系认证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编写、修改程序文件;(五)公司体系领导小组负责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评审工作;(六)公司办公会负责批准发布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七)公司各单位对程序文件的执行负责,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第六条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的基本程序:(一)变更的提出:公司根据顾客要求和公司进展需求在总经理办公会上发布年度质量工作计划中提出质量管理体系变更计划。(二)质量管理体系策;(三)起草、评审、批准发布公司质量手册;(四)起草、评审、批准发布公司程序文件;(五)执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并每月进行反馈;(六)根据手册、程序文件执行情况反馈进行修改。第七条 质量管理体系变更完成后,将在每年进行的管理评审会议上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完整性进行评价。第八条 对在质量管理体系变更过程中以及变更完成后的实施过程中成绩显著,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的单位及人员,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对不按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管理实施,导致变更不能按时完成或执行效差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质量体系认证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件:《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流程① 流程图交付品总经理办公会品质管理部公司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