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中心行政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守则
二、使用范围公司所有营销服务中心和门店三、门店行政管理1
遵守国家法规、法令,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规定之外的个人利益
爱岗敬业、尽职尽则、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工作任务
同事之间应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发扬集体注意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仪表干净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法律规范的办公秩序
严格保守公司机密,任何行为都要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及客户利益的事情
销售人员应及时作好客户登记、成交登记和值班记录工作,发生接待客户冲突时,不得争抢,均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遇特别情况应由销售经理(或营销总监、副总)判别客户归属
销售人员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必须径一致,凡有疑难问题应向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副总)请示,严禁向客户承诺有关本项目不详、不实的事宜
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副总)协助销售人员做好销售工作,做到统一管理
销售人员要时刻注意自身的素养修养,对本项目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对周边项目做到知己知彼,不断提高房地产专业知识及销售技巧,具备独立完成销售工作的能力及较强的应变能力
以上管理制度所有门店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以及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大小,按公司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门店安全管理1
防火、防盗、防灾、防破坏、防恶性事故,是公司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要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员工上下班、外出公干、出差,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条例,确保人身、财物安全
员工不得将贵重、大件私人用品存贮于公司公共办公场所或仓库
如有丢失,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员工下班前应仔细检查本岗位办公场所,关闭电源,锁好门窗、柜子等
消除水、电、气等设备存在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