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关于新形势下作风建设的意见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实现年度党委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继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毫不动摇深化作风建设
经集团公司党委讨论决定,现就新形势下推动作风建设提出下述意见:一、工作目标(一)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为企业转型进展提供坚强的作风支撑
(二)坚持思想引领,践行忠诚、敬业、坚韧,开放、创新、协同的企业精神,自觉做到十个提倡十个反对,不断提升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三)坚持久久为功,总结固化好做法好经验,逐步建立起深化作风建设的内生动力机制
(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安全效益长久健康进展不偏离,确保集团公司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集团公司党委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集团公司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审计处),成员单位由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集团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统战部)、工会(团委)、保卫部等部门组成
三、主要任务(一)严明政治纪律,提高政治觉悟,保证政令畅通
强化政治意识、大局观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党的观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仔细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决策安排,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及集团公司党委各项改革进展措施、规章管理制度,企业上下意志统一、步调一致,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不得有下述情形:1
妄议中央,丑化企业形象,对企业不忠诚,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
对集团公司管控模式调整、自主经营管理、化解过剩产能、人员分流安置、内部(离岗)退养等重大改革、管理措施有杂音、消极对待、执行有偏差
巡检、审计和各类检查中,不及时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阻挠、干扰调查,对反馈的问题无正当理由拒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