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法律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医护人员
2、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T 213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法律规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静脉治疗 infusion therapy将各种药物(包括血液制品)以及血液,通过静脉注入血液循环的治疗方法,包括静脉注射、静脉输液和静脉输血;常用工具包括:注射器、输液(血)器、一次性静脉输液钢针、外周静脉留置针、中心静脉导管、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输液港以及输液附加装置等
2 中心静脉导管 central venous catheter经锁骨下静脉、颈内静脉、股静脉置管,尖端位于上腔静脉或下腔静脉的导管
3 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 peripherally inserted central catheter经上肢贵要静脉、肘正中静脉、头静脉、肱静脉,颈外静脉(新生儿还可通过下肢大隐静脉、头部颞静脉、耳后静脉等)穿刺置管,尖端位于上腔静脉或下腔静脉的导管
4 输液港 implantable venous access port完全植入人体内的闭合输液装置,包括尖端位于上腔静脉的导管部分及埋植于皮下的注射座
5 无菌技术 aseptic technique在执行医疗、护理操作过程中,防止一切微生物侵入机体,保持无菌物品及无菌区域不被污染的技术
6 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 catheter related blood stream infection带有血管内导管或者拔除血管内导管 48 小时内的